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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信成功案例 | 首信(成都)所管委会主任、执行主任李凯教授团队为厅级领导干部C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成功辩护
来源: | 作者:首信 | 发布时间: 2025-01-20 | 1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近日,S省L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该省S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财政厅副厅长C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一审宣判,判处C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。C某及其家属当庭表示不上诉,并对我所管委会主任、执行主任李凯教授团队的成功辩护表示十分认可和衷心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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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S省L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该省S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财政厅副厅长C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一审宣判,判处C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。C某及其家属当庭表示不上诉,并对我所管委会主任、执行主任李凯教授团队的成功辩护表示十分认可和衷心感谢。



据悉,本案属于重大、复杂、疑难的受贿案件,涉案金额达3500余万元,被告人属省管厅级干部,且被指定到异地管辖。李凯教授接受C某亲属委托后,在监委调查阶段即不断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。在案件移送L市人民检察院后,李凯教授团队第一时间前往L市会见了C某并查阅复制了全部案卷材料,在认真细致的阅卷和会见工作后,李凯教授带领团队路晨律师数次赴L市人民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和有关领导提出了C某具有全部退赃、部分犯罪未遂、自首或重大坦白、自愿认罪认罚等主要的罪轻辩护意见,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轮沟通磋商,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全部退赃、部分犯罪未遂等辩护意见,并针对C某提出了12年至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,这一量刑建议相较于已有类似犯罪数额生效判决的处罚要轻2年左右。

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,李凯教授提出犯罪未遂的金额应当向行贿人追缴以及C某的行为至少应成立坦白的辩护意见被L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采纳,最终C某被轻判12年有期徒刑,并可从其已退缴的款项中折抵200万元罚金。这一裁判结果不仅对C某极为有利,更是极大减轻了C某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。

本案能取得重大受贿案件罪轻辩护的巨大成功,一方面源自李凯教授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,另一方面更是源自李凯教授亲自会见、亲自阅卷、亲自出庭的敬业精神。据悉,李凯教授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先后撰写《阅卷笔录》、《律师意见书》、《辩护词》、《情况反映》等各类法律文件达10余万字,会见C某达10余次,赴L市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沟通交换意见近10次,为C某亲属当面或电话咨询数十次。这些办案数据无疑诠释了业务精深、勤勉尽责方能行稳致远的律政之道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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